2020年2月21日,香港政府在憲報上發布2020年第19號法律公告《2020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(修訂附錄1和2)公告》以更新玩具和兒童產品安全條例(Cap.424)附錄1的玩具和附錄2列出的八類兒童產品安全標準。本公告將于2020年10月1日開始生效。
更新的標準如下:
以上標準都是國際標準或主要經濟體采用的標準。香港政府時刻留意有關標準機構發布的安全標準更新或修訂,并定期將最新的有效版本應用于在香港供應的產品。
MITUO米托玩具 將按照香港政府新的玩具執行標準 執行出口香港的玩具產品,以達到香港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標準。
BACL建議:
小部件,絞勒,化學危害如鄰苯二甲酸鹽,偶氮,短鏈氯化石蠟,多環芳烴,總鉛,總鎘等都是玩具類產品高風險項目。安全起見,建立健全產品可追溯機制,在產品設計、生產過程控制、產品最終檢驗等環節設置安全質量關鍵控制點,形成產品從生產源頭到銷售終端全過程的安全管理體系,以保證產品安全有效穩定。